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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没有这么简单结束。
当天晚上,阿强被打断了一条腿,从此消失在了夜总会。我知道,欢哥发了话,不许他在这个城市混饭吃,本市内也没有任何一家场子会容纳他了!
这已经是欢哥给他留了条活路,否则的话,软饭王恐怕就只有去卖屁股了。
我没有动小凤。
毕竟小凤和阿强不同。阿强拿公司的薪水,算是公司的人,我们怎么整他,外人都没有话说。可小凤只是一个带小姐的妈咪,不算是公司的人,只是挂单在我们场子下混饭吃。
按照规矩说,我们是没有理由动她的。做妈咪的,流动性也很大,今天离开这个场子了,明天可以到另外的场子找饭吃,只要她手下还有小姐。
虽然欢哥只要发一句话,分分钟就能赶绝她,但是那就显得太仗势欺人了,不合规矩。
在道上混饭吃,有的时候也不能做太绝。
这件事情之后,唯一让我感到意外的是,那个小凤手下,被强逼下水的那个女服务员,居然选择了继续当小姐,只不过转投到玛丽手下去了。
这让我很意外,同时也感到心里有些一些茫然。
或许,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堕落容易,但是走出来就很难了。
这件事情的全部过程只有几个夜总会的各组主管看见了,可是之后却传的沸沸扬扬,大概是那几个妈咪多嘴吧。第二天我去公司上班,却看见那帮小姐一个个都用古怪的目光看着我,一个个眼睛里带着激动和几分惧怕,总是很复杂就是了。
后来我才知道,我当时脸上带着那种近乎于阴险的微笑,然后用冷血的态度,在阿强的声声惨呼中把他双手打断,这在很多人眼中是一种很变态的作法……
不过,在这些小姐眼里,大概是觉得很酷吧。
其实这种场面,我早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了。处理阿强,只不过是小场面,阿强也只是一个小角色,一个仗着背后女股东狐假虎威的软饭王而已。收拾他也不费什么力气。那天我摆出来的做派,其实是为了震慑一下场子里的其他人。
我意识到,自己近期一段时间,真的有些松懈了。从内心而言,我似乎对这种场所的生活,产生了一种本能的厌倦。
这感觉就好像是在黑暗的环境居住久了,就很向往阳光。
白天的时候,我忽然感到有些无聊。找了件外套出来,上街溜达。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十世转生》作者:南方玫瑰(星冠)第一卷转生之卷序章一名绝美的女子身着一袭银白色的长裙执剑而立,背后是三对紫色的光翼。她的剑上、长裙上皆染满了金色的鲜血,这血有她的,也有敌人的。站在她对面的是一名同样有着三对紫色光翼的俊美无比的年轻男子,漆黑的长袍和他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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