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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点什么?男孩儿。”乐队的主唱是一个瘦削的年轻人,一头深色的头发和淡蓝色的眼睛,皮肤苍白的好像连空气都可以划破一样,如果只是瞧着他,恐怕谁也想象不到他有那么惊人的嗓音,像是旷野中的风。
“‘世界以痛吻我,要我报之以歌’。”
马克在嘈杂声中听到了爱德华多有些颤抖的嗓音,他的眼睛闪亮,这句话与现场的气氛和格调是那么的不同,以至于那位年轻人抬眼瞧着他。
爱德华多紧张的像是一只鸵鸟,好像下一秒就要道歉了,但他没有得到怒视,而是一个微笑,像是清亮的泉。
“喜欢诗歌?”
“也喜欢你。”爱德华多诚实地说道,那个瘦削的年轻人露出一个诚挚的,迷人的微笑,就在所有人的注视下,他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在爱德华多的脸颊上印下一个吻。
人们对爱德华多投注了最为复杂的视线,有羡慕的,有嫉妒的,也有想要把他碾碎了丢进马桶里冲掉的,爱德华多大概可以想到这些,他不能想到的是,比他年纪更为小的男孩儿,马克·扎克伯格,第一次觉得自己嫉妒了。
他们从演唱会回来后,爱德华多看上去依旧沉浸在喜悦当中,他一直喋喋不休,马克就像通常那样,没什么话语回应他,但在分别的时候,爱德华多发现了不对劲儿。
“马克,你不舒服吗?”爱德华多关心地问道。
“我喜欢你。”马克抿着嘴说,而爱德华多,看上去有些惊愕,但很快的,他就微笑了起来,揉乱了马克的头发。
“我也喜欢你啊,小马克。”
马克仰着头,头一次发现自己痛恨这样的身高差,以及,自己比爱德华多小七岁这个事实。
因为年纪小,所以就算说了喜欢,也只是被别人当场玩笑。
扎克伯格先生对小儿子的评价是,聪明的男孩儿。
扎克伯格夫人愿意给他一个吻,然后说他是小宝贝。
马克的两个姐姐总是挖苦他,刻薄他,以及,有时候也叫他小蜜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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