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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最终判罚结果并没有改变,但却让李诺搞清了《法典》的规则。
法典上他的剩余寿命,是可以改变的。
仅徒刑而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罪犯每判刑一年,他就能多活一天。
他问过长安县令,大夏除了徒刑之外,轻的还有笞刑,杖刑,重的有流刑,死刑,这些刑罚能为他带来多少寿命上的收益,李诺暂且还不知道,一来那女刺客的定罪有上限,二来,他也不好抓着长安县令一个老实人使劲折腾。
不过有一点,李诺可以确定。
要想让《法典》增加寿命,犯人应该是要和他自己有关的,比如说行刺他的女刺客,如果随便什么案子都可以,官府每天判那么多案子,他不得长生不老?
这么说,岂不是刺杀他的人越多越好?
想要活命,就拿命来换……
这也太惨了,哪有人吃饱了撑的,没事天天刺杀一个傻子?
长安县令担心,再待下去,会忍不住对这纨绔动手,当然,他更怕气死自己,对李诺拱了拱手之后,说道:“公子,下官公堂上还审着案子,要不……”
说起案子,李诺灵机一动。
不知道案情与他无关,但他亲自审理的案子,能不能增加他的寿命?
时不我待,即便是刚刚增加了两天寿命,他也只有五天可活,必须抓住一切机会,一念及此,他立刻对长安县令道:“裴大人,我还有个不情之请,这件案子,可不可以让我来审?”
长安县令闻言一怔:“什么,公子要审案?”
李诺问道:“可以吗?”
没有官身,上堂审案,原则上当然是不可以的。
但你爹是大理寺卿,你说的话就是原则,谁又敢多言?
长安县令深吸口气,说道:“当然可以,公子这边请……”
吴管家好奇问李诺道:“公子,您审案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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